• 藏傳佛教的特點
    世界佛教三大體系中,藏傳(藏語系)佛教具有兩大特點:第一是完整、系統第繼承了佛陀的教義。藏傳佛教是屬於大乘佛教,但從未輕視排擠小乘佛教。正如佛教格魯派祖師宗喀巴洛桑扎巴所教誨:「一切教乘並行不悖,一切佛言均屬教誨」。第二,藏傳佛教吸收了佛陀教義的精華:即密法(顯宗、密宗)和性空正見(中觀派)。

    藏傳佛教中的任何教派,都是佛祖釋迦牟尼教義的正宗繼承或完全繼承,而不是藏族人的創新,更不是什麼「喇嘛教」,也不是什麼紅教、白教、花教、黃教。其理由為: 

    第一,藏傳佛教因各種因素形成眾多教派,因此,很多人認為教派之間在教義、教軌和佛教經典、教理等方面有著根本的,甚至是水火難容的區別,這完全是誤會。佛教無論是那種教派,其根本的教義都是佛祖釋迦牟尼宣講的原始思想,並未另立他說。釋迦牟尼的佛說部《甘珠爾》和他的弟子們對佛祖教義的論部《丹珠爾》兩大佛教是佛經所有教派的共同根本經典。 

    佛教有顯宗和密宗之分,其中顯宗只有傳承之分,教理無新舊之分,只有大乘密教有新密、舊密之分。舊密是公元8世紀時期由蓮花生講授的金剛乘,出現了王、臣、妃、覺士等25位大德。

    新密是由公元10世紀仁青桑布大譯師以來翻譯的佛經。出現了扎納古瑪熱、魯欽桑吉益西、蘇欽釋迦迥乃、蘇瓊西繞扎巴、楚普巴釋迦森格等人,他們極大地弘揚了新密法。 

    律藏是公元8世紀由大堪布惜瓦措(菩薩薩埵)來藏,藏地出現七人出家為僧開了聖法律儀之先河。後來的拉欽貢巴繞色及其弟子魯麥次稱西繞等十人授戒後代代相傳,稱下路律儀或戒師傳承。 

    阿里古格拉喇嘛•益西沃請印度班智達法護(為善護)、德護和智護等三護受近圓戒,並傳授律儀後代代相傳,傳出上路律儀。 

    綽普巴降巴貝邀請克什米個大托本僧釋迦師利到衛藏,給堪布降秋多吉等11人授了近圓戒,後給薩迦根噶賢贊(薩班)授近圓戒,這一系統稱班智達欽布傳承。上述“三大律儀傳承”是佛教新舊各派的根本和依據。也就是說,各教派的顯宗密宗和律藏都是同源。 

    第二,佛教各教派的名稱,寧瑪派是根據傳承時間的先後得名;薩迦派、達隆、止貢、竹巴等噶舉派和甘丹派(格魯派)則是根據主寺所在地而得名;噶瑪噶舉派等是以祖師姓名而得名;噶當派(大圓滿派、大手印派)和希解派則以判教學說而得名。也就是說,各教派僅僅是各傳教上師的實踐和引導弟子的傳承不同而逐步形成了不同名稱的派別而已。其根本教義是一致的,都是佛祖釋迦牟尼的教法。 

    因此,在許多現當代的史書、文章中將藏傳佛教稱之為黑教(苯布派)、紅教(寧瑪派)、白教(噶舉派)、花教(薩迦派);黃教(格魯派)等稱謂既不準確,又不嚴肅,應當糾正過來,呼其本來教派名稱。 

    第三,有些人稱藏傳佛教為「喇嘛教」。是否它不是佛陀所宣講的教義了,或佛陀的教義已被藏族喇嘛們參雜修正之嫌疑。這是非常大的誤會和錯誤的看法。事實上,藏傳佛教的所有教派的根源,即顯密教義,首先由釋迦牟尼所說,其後由印度大學者們對顯密要義以清凈正理,解說敲定。最後由具有菩提心的藏民君臣和無數先輩譯師們,放棄富裕的物質享受,甚至置身家性命於不顧,歷經千難萬險,像流水般一次又一次不斷地湧向印度和尼泊爾以及漢地等地,依止有口皆碑的飽學大德,以己樂而樂師、求取教誠,聆聽經義,並翻譯成藏文,以這些耳提面命的經典為根本依據,進行聞、思、修學,根本不存在與此相左的藏族喇嘛杜撰的教法。 

    無論佛教的那一派,一旦教義上有所質疑或需要勘驗時,即便一字之差,都得從佛經或印度佛教大德的著述中尋求正解